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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脚的年纪
2009-09-29 13:31:59  作者: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447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前几日,再看经典影片《阿甘正传》时,我特别留意了甘儿时伙伴珍妮光着脚丫子做在树干上,两个脚丫子有节奏的晃动的样子。这让我想起自己儿时也常光着脚丫子到处乱跑的情景。

    当时自己究竟几岁已经记不清楚了,倒是记得当时为什么要光脚。老家的夏季出奇的热,为了躲避炎热,老家人大多有午休的习惯,儿时的我和伙伴们中午总是不老实,早上就约好午休时一起从家里偷跑出来去玩。次数多了,免不了别大人们抓住几次,后来,大人们有了防止小孩中午偷跑的办法,就是在午休后,把小孩的鞋藏起来。刚开始,这个办法很奏效,可是时间一长,我们实在憋不住了,就开始光着脚丫子“出逃”了。这可能是我儿时最刺激的事了,要知道,等我疯上一下午回到家时,是免不了父母一阵批的。

    儿时的我中午总是睡不踏实,每次午休出逃都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,一是怕父母批评,二是怕自己一个人跑出来后,伙伴门却没有“出逃”成功,自己就得一个人了,没什么意思了。那时,我和父母睡一个屋子,中午睡下后,先要假装睡着了,紧紧的闭着眼睛,有时还会故意搞出点声音,尽可能的给父母造成一种熟睡的假象。而后,等到父母彻底睡着了,我就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,很小心的下床,眼睛要不停的盯着父母,唯恐他们会突然觉醒了,把我抓个“现场”。鞋肯定是找不到的,父母通常把它们藏的很隐蔽,或者藏的很高,我根本够不到。而后,我就蹑手蹑脚的走出房子,穿过院子,等出了院子门,就彻底“解放”了。

    伙伴们通常会约在村子边的菜园子或者较远一点的河边会合,我通常是一路小跑赶过去的,生怕游戏开始了,把自己落下。等走到早上约好的会合地点时,伙伴们通常都到齐了,游戏就正式开始了。

    游戏只有两种,来的全是男孩时,我们会“斗鸡”(一种搬起一条腿,相互碰撞,谁最后倒下谁赢的游戏);来的有女孩时,我们会“跳房子”。就是这可能所有孩子都玩过的游戏,伴着我度过了儿时几乎所有的游戏时光。

    游戏地点的地永远都是绿绿的草地,踩上去软软的,不必担心伤到光着的脚。“斗鸡”后,赢的伙伴往往会被奉为“长官”,可以命令所有的伙伴,那是最光彩的事;“跳房子”时赢了的如果是女孩,往往会被奉为可能“掌管“一切的姐姐,每个人都必须叫她姐姐。记得有一次,我们同时玩了这两个游戏,出现了一个“长官”和一个“姐姐”,最后我们决定要他们“结婚”,小伙伴们在河边的柳树上扯下几条柳枝,编了两个帽子,给他们戴上。一帮伙伴抬着“长官”,另一帮人抬着“姐姐”,模仿成婚的情景。现在想起来,觉得很是滑稽可笑,但当时确实游戏后最大的快乐了。

    开始上小学后,我们游戏的地点转移到了学校。当中午学校空无一人时,我们最好的游戏却在悄悄上演。再后来,大概是三年级时,大家好像都开始厌烦了这种游戏,男孩和女孩也厌倦了在一起玩,游戏也就慢慢的结束了。我想,那可能是我们在长大的缘故吧。

    影片《阿甘正传》中甘身体的缺陷、珍妮所经受的家庭暴力使这一对原本孤独的孩子成为了最好的伙伴,在无数个黄昏,他们手拉手坐着大树上,静静地等夜幕降临,甘说“那是他一生中最安静、最美好的时光”。与甘和珍妮相比,我们的童年没有那种不幸,更多的是热闹和激烈的游戏,但和甘所说的一样,那段生活是我一生中最快乐、最难忘的时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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